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將啟動。網上預報名將于9月24日開啟,初試將于12月24,25日進行。一起來了解一下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考場規(guī)則有哪些。
來源:三亞教育發(fā)布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考場,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不得在考場外逗留。
3、考生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無封套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忌诳紙鰞炔坏盟阶詡鬟f文具、用品等。
在24科統(tǒng)考科目中,農學門類聯(lián)考化學可以使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具有對數(shù)及冪指數(shù)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tǒng)考科目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自命題科目是否可帶計算器由各招生單位在準考證“招生單位說明欄”內注明;如果沒有注明,即為不可使用。
4、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5、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所有科目考試不得提前交卷。
6、考生應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黑色墨水簽字筆。
7、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靠走道一側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不得書寫任何內容??忌I到答題卡或答題紙、試卷后,必須認真核對答題卡、試卷上的考試科目是否與準考證上的考試科目相同,核對無誤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答題卡或答題紙、試卷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并配合監(jiān)考員或按有關招生單位要求粘貼條形碼。凡因漏填錯填考生信息、答卷字跡不清等原因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fā)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8、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全國統(tǒng)考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jiān)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jiān)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情況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情節(jié)嚴重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研究生考場上容易出現(xiàn)的違規(guī)現(xiàn)象
1.坐錯座位
有些考生因為看錯準考證號碼等沒有在規(guī)定的位置考試。依據(jù)規(guī)定,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
處理辦法: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2.試卷上做標記
考生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
依據(jù)規(guī)定,考生答題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書寫,涂寫答題卡須使用2B鉛筆。
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無效。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處理辦法: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3.遲到早退
遲于開考后15分鐘入場,或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場均屬違規(guī)。
處理辦法:考生遲到不得參加該科目考試。
4.手機當手表
考生將手機或小靈通代替手表,用來看時間。依據(jù)規(guī)定,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或準考證上招生單位注明需攜帶的用具。
處理辦法:各科考試成績無效。
5.考前搶答
有些考生為了爭取更多的做題時間,沒等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就開始答題。
處理辦法: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6.試卷帶出場
考生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依據(jù)規(guī)定,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裝入原試題袋內并密封。
經監(jiān)考人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7.考場喧嘩
考生在考場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活動。
處理辦法: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8.偷看或抄襲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處理辦法: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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