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積分入學項目計分由基礎分、附加分組成??偡e分值為基礎分與附加分之和的累計積分數(shù)值,一起來了解一下2024蘇州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申請時間、條件、所需材料以及具體流程等內容。
申請條件
申請子女入讀蘇州市區(qū)范圍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市區(qū)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且連續(xù)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
(二)申請時,在蘇州市區(qū)參加城鎮(zhèn)職工社會保險。
相關時間節(jié)點
(1)申請時間:3月1日至5月31日
(2)公布學位和準入排名資格線:6月30日前
(3)公布排名名單:7月10日前
(4)發(fā)入學準入通知和入學告知書:7月20日
(5)統(tǒng)籌調劑:7月25日前
(6)跨街道(鄉(xiāng)鎮(zhèn))的再次調劑:8月5日至8月31日
窗口申請,準備材料
申請人于3月1日至5月31日(節(jié)假日除外),向各區(qū)所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學申請。于6月10日前自愿至申請積分窗口領取積分入學分值確認單并簽字。
申請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原件;
申請就讀一年級:
1.居民身份證原件;2.居住證原件 3.嬰兒出生證原件;4. 戶口簿或家庭關系材料。
申請就讀初中一年級:
1.居民身份證原件;2.居住證原件;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材料;4.子女學籍卡。
針對流動人口在市區(qū)范圍內已購房,是否需要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為以下兩大類情況
(一)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一是在蘇州市區(qū)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并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jiān)護人),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二是在蘇州市區(qū)已購房(成套住宅類)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三是在蘇州市區(qū)已購房,且在當年8月31日前已經能拿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fā)票、交房證明、契稅發(fā)票等法律文書的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符合以上三種情況的流動人口,如果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證明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查驗情況屬實,將取消當年積分入學申請資格。
(二)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一是在蘇州市區(qū)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并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監(jiān)護人,或非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的其他形式共有產權,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二是在蘇州市區(qū)已經購房,并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性質為非住宅類(商業(yè)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須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三是在蘇州市區(qū)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將在當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中進一步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
申請地點
符合市區(qū)范圍內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應當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向所在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詳細窗口地址可關注“蘇州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回復“聯(lián)系方式”。
關于積分管理計分標準方面的內容提示
2024年流動人口積分入學計分標準的組成仍然是: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中涉及的具體加分條件和材料要求可登陸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辦事指南”欄目查詢。(網址:www.jfgl.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