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簡稱“合格考”)相關安排出爐,對考試報名、科目設置、考試時間等做了明確,此次“合格考”將于5月13至15日進行。
一、報考對象
1.具有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籍的2022級(即高二年級)、2023級(即高一年級)學生;
2.具有陜西省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包括職業(yè)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學籍的2022級、2023級學生;
3.具有陜西省戶籍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生;
4.具有陜西省戶籍的社會人員(初中學校畢業(yè)或年齡大于15周歲,且無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和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二、科目設置及考試時間
本次開考的省級統(tǒng)考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含聽力,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和信息技術等10科,市級統(tǒng)考科目為通用技術1科。
(一)省級統(tǒng)考科目
1.筆試科目。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9科采用筆試方式??荚嚂r間安排如下:2.機考科目。信息技術科目采用機考模式,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二)市級統(tǒng)考科目
通用技術科目考試時間安排、考試內(nèi)容和考試形式等,由各市(區(qū))考試管理中心(教育考試中心、教育考試院、招生辦)(以下簡稱“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并通知考生。
(三)選科要求
1.普通高中在校生??忌荒軋罂家淹瓿杀匦拚n程學習的科目。高一年級的考生,每人報考的科目數(shù)不得超過4科,且在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中最多選擇1科,在化學、生物學、歷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選擇3科;高二年級的考生,可自主選擇未報考或未合格的科目。
2.其他類型考生。可自主選擇此次開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3.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考生不得再次報考。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1日8∶00至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地點
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在其學籍所在學校報名;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在其學校所在地縣(市、區(qū))考試管理中心(招生辦)(以下簡稱“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報名;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在其戶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報名。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準備
1.首次報名考生
(1)資格審查。報名前,所有考生須接受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的資格審查。其中,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還應在其學籍所在學校核實本人學籍信息,核實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學籍系統(tǒng)”)中本人“姓名、學籍號、身份證號、就讀學校、年級名稱”等五項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如未注冊學籍或?qū)W籍五項信息有誤,應及時聯(lián)系學校學籍管理員,完成學籍注冊或?qū)W籍信息更正工作。如因?qū)W籍未注冊或?qū)W籍信息有誤,導致無法進行合格考網(wǎng)上報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信息采集。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由報名點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頭像信息,確認考生身份,發(fā)放包含考籍號和登錄密碼的報名條。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身份證信息與學籍系統(tǒng)中相應信息不一致者,不得以普通高中在校生身份報考。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格核查考生身份,確保“人、證、照”合一,嚴防借機代考。
2.再次報名考生
考籍發(fā)生變更的考生,應及時在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辦理考籍檔案轉(zhuǎn)移手續(xù)。考生完成考籍檔案轉(zhuǎn)移后,方可在考籍轉(zhuǎn)入地報名考試;未完成考籍檔案轉(zhuǎn)移的考生,須在原考籍地報名考試。
(二)網(wǎng)上報名
首次報名的考生憑報名條上的考籍號和登錄密碼,再次報名的考生憑本人考籍號(或身份證號碼)和自己設定的密碼,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s∶//www.sneac.com),進入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查驗本人姓名、性別、學籍號、身份證號、就讀學校、就讀年級等信息,認真閱讀《考生須知》《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考條款),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完善個人相關信息,按選科要求,選擇本次考試的科目。
合格考考試所需經(jīng)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市、縣級教育考試機構要積極協(xié)調(diào)當?shù)刎斦块T,落實經(jīng)費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試費用。
(三)現(xiàn)場確認
考生網(wǎng)上報名完成后,縣級教育考試機構要為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校對單》,經(jīng)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縣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及時更正,確保準確。如因考生本人未認真核對造成個人信息、報考科目等信息錯誤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F(xiàn)場確認應于3月27日前完成。
(四)殘疾考生便利申請
殘疾考生須在報名期間,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報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提供合理便利的正式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專家組,對殘疾考生進行現(xiàn)場確認完成綜合評估,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市級教育考試機構根據(jù)專家組評估意見,形成《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殘疾考生申請結果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下發(fā)給有關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由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將《告知書》送達殘疾考生,由殘疾考生或法定監(jiān)護人確認、簽收。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下發(fā)的《告知書》應于考前一周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準考證》打印
省級統(tǒng)考科目開考前一周,考生登錄高中學考管理平臺,自行下載打印《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準考證》(省級統(tǒng)考科目),《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市級統(tǒng)考科目《準考證》的發(fā)放時間及辦法,由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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